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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学会入会须知

[日期:2016-01-06] 来源:  作者: [字体: ]
      廉洁建设与治理研究专业委员会设立机构会员和个人会员。凡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大学(及党校、行政学院)设立的廉政研究机构,承认本会章程,均可自愿申请加入本会而成为学会的机构会员。学会将根据需要,约请国内不隶属于大学廉政研究机构以及大学之外的其他知名廉政研究和教育专家并经过一定的会员资格认证程序作为学会的个人会员。
  一、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认同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会的工作范围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交纳必要的会费。
  二、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由会员大会或学会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有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五)有权要求本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四、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廉洁建设与治理研究专业委员会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任务;
  (四)按规定缴纳会费。
  五、会员退会需提出书面申请。会员如果连续三年不参加本会活动或不交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
  六、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会员大会或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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