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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倪星谈依法治国与预防腐败

[日期:2015-04-14] 来源:阳江新闻网  作者:倪星 [字体: ]

       “腐败不是经济发展的‘润滑剂’,而是真正的‘毒药’。”昨日下午,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副院长倪星做客我市预防腐败工作专题报告会,从当前我省腐败与反腐败的新特征、依法治国与防治腐败的新方向、防治腐败为事业发展保驾护航、加强防治腐败的重点举措等方面,作了题为《依法治国与预防腐败》的专题报告。

控制住腐败重点风险

     省纪委公布的我省腐败案件情况反映了我省反腐力度正在不断加大。2012年,广东省共立案6908件7189人,结案6645件,其中涉及厅级干部38件38人,县处级干部322件326人;2013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新立案件7291件7596人,其中地厅级干部38人、县处级干部423人,移送司法机关625人;2014年1至9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9045件9185人,其中厅级干部62件62人,县处级干部515件517人移送司法机关450人。

      “从近年来我省反腐力度的加大可以看出,反腐败实际上已形成了一个新态势,一个是对腐败的控制,就是官方不断的努力,加大反腐败投入,强化廉政宣传,控制住腐败重点风险,包括立案调查更多的案件、法办更多的腐败分子。”倪星说,这叫做投入过程和产出过程,最终的结果是要让老百姓感知到政府正变得日益清廉,从投入到产出,再到结果之间,老百姓对廉洁的感知是一个变化的过程。

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

      倪星认为,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系,就需要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倪星说,各级纪委要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更好地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

      同时,还要做到“两个为主”: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此外,要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

培养对腐败的零容忍文化

      倪星提醒领导干部要算好五笔帐——政治账、经济账、亲情帐、自由账和健康账。“人性的脆弱使其很难抵御当前的诱惑,而往往放弃更长期、持续、稳定的收益。一旦东窗事发,往往得不偿失、追悔莫及。”倪星认为,防治腐败对政治、经济、社会和个人,都是保驾护航的作用。

      腐败不是经济发展的“润滑剂”,而是真正的“毒药”。倪星表示,廉洁政府和廉洁社会是一国竞争力的核心指标。世界银行的研究证明,腐败相当于对企业征收8%左右的额外税收。而围绕中国腐败的实证研究表明,腐败带来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占GDP的15%左右。

      当前,从社会对腐败的态度来看,社会对腐败的容忍度不断降低,公众参与意识苏醒,媒体监督方式不断创新,网络反腐威力显现。倪星认为,防治腐败过程中,惩处概率比惩处强度更重要,必须培养整个社会的零容忍文化,必须承认和尊重公务员的劳动,逐渐做到以薪养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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