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机构会员的正式代表,负责学会与机构会员的日常联络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代表姓名 
所在机构名称   

蔡宝刚 
扬州大学扬州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研究所   

陈始发 
江西财经大学红色文化与党风廉政建设研究中心   

程雁雷 
安徽大学廉政法治协同创新中心   

邓光辉 
广西民族大学廉政文化中心   

邓伟强 
广东海洋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冯石岗 
河北工业大学廉育研究所   

高巍祥 
武汉理工大学廉政文化研究室   

罗成富 
湖北民族学院廉政研究与教育中心   

欧阳庆芳 
三峡大学廉政文化研究所   
10 
苏荔萍 
莆田学院廉政研究中心   
11 
索光举 
嘉应学院广东高校廉政研究中心   
12 
田芝健 
苏州大学廉政建设与行政效能研究所   
13 
吴建峰 
湖北工业大学廉政建设研究所   
14 
于晓琪 
江苏大学廉政法治研究与评估中心   
15 
张国兵 
北京工业大学纪委   
16 
张楠 
北京联合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17 
张子法 
浙江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18 
周利生 
江西师范大学江西省廉政文化研究中心   
19 
朱丽霞 
武汉纺织大学廉洁文化研究所   
 
3、3人当选学会常务理事
经个人自愿申请和组织推荐,此次总有9人申请参选廉政分会常务理事。根据廉政分会工作规章制度,经审核,4人成为正式理事候选人。
经理事会讨论和表决,决定本次增补常务理事名额为3名,差额1名。根据选举规则,经到会理事无记名投票,有3位候选人获得超过半数以上支持票,当选为廉政分会新任常务理事,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常务理事姓名 
所在机构名称   

彭怀祖 
南通大学南通廉政研究中心   

徐雅芬 
厦门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   

徐玉生 
江南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评估中心   
经过此次增补,学会共有15位常务理事。
二、讨论形成了关于加强学会管理工作的几项重要意见
为了既快又好地开展廉政分会的发展工作,必须坚持“两手抓”,即:一手抓快速发展,一手抓严格管理。为此,经执行层提议,本次理事会讨论,形成了关于加强学会管理工作的如下意见。
1、要对学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的规模进行控制。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在未来一段时期内,将学会理事的总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将常务理事的总人数控制在20人以内。在本次理事会前,学会有理事40人,常务理事12人。据此决定,本次增补理事名额为8人,增补常务理事名额为3人。
2、学会理事会会议应有合适的会期。在未来一个时期内,学会每年将召开两次理事会。下半年理事会与学会年会套开,时间大概在11月初。上半年理事会与机构会员的学术研讨会套开,时间大概在4-5月。本次理事会与江南大学举办的研讨会套开,就是一个很好的开端。既为理事会的召开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也提升了研讨会的影响力。每年下半年,学会执行层将根据次年上半年各机构会员学术研讨会召开计划,确定上半年理事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
凡不能出席理事会的理事,如果有合理理由,如在国外访问、本职工作有重要任务等,应当提前履行正式请假手续。代表机构会员的理事,在请假获得批准之后,应当提前委托本机构会员的正式成员在该理事会上临时代行其理事职责。以后,此类委托将被视为主要的、有效的理事委托。凡不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后没有委托的代表机构会员的理事,均被视为理事未履职情形予以记录。
3、建立针对学会理事和机构会员的问责机制。
去年11月理事会已经形成了针对学会常务理事的问责机制。今年5月,常务理事将向理事会提交第二次半年工作总结。经理事会评议后,将启动问责机制。
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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